广西教师招聘考试交流 :425524292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015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辅导 |
序号 |
辅导内容 |
科目 |
时间 |
课 时 |
费 用 |
1 |
强化提高辅导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4月4-10日(周六至周五) |
7天4晚
(75课时) |
1580元
(含资料) |
4月11-17日(周六至周五) |
4月18-24日(周六至周五) |
4月25-5月1日(周六至周五) |
5月1-7日(五一假期) |
2 |
专项特训辅导 |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4月7-10日(周二至周五) |
4天2晚
(42课时) |
1080元
(含资料) |
4月11-14日(周六至周二) |
4月18-21日(三月三假期) |
4月28-5月1日(周二至周五) |
5月4-7日(周一至周四)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
4月4-6日(清明假期) |
3天2晚
(33课时) |
880元
(含资料) |
4月15-17日(周三至周五) |
4月22-24日(周三至周五) |
4月25-27日(周六至周一) |
5月1日-3日(五一假期) |
强化提高辅导优惠措施(五选一):
1、老学员享8折,或老学员推荐9折优惠;
2、3人以上团购享8.5折优惠;
3、政策规定的免考试费的贫困考生凭相关证件报名,享5折优惠;
4、应届生凭毕业证报名,享100元优惠;
5、凭2015志公版教师招聘考试教材,或代金券报名,可抵相同科目等值辅导费。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3877037872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