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招聘考试交流 :425524292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2015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辅导 |
序号 |
辅导内容 |
科目 |
时间 |
课 时 |
费 用 |
1 |
强化提高辅导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4月4-10日(周六至周五) |
7天4晚
(75课时) |
1580元
(含资料) |
4月11-17日(周六至周五) |
4月18-24日(周六至周五) |
4月25-5月1日(周六至周五) |
5月1-7日(五一假期) |
2 |
专项特训辅导 |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4月7-10日(周二至周五) |
4天2晚
(42课时) |
1080元
(含资料) |
4月11-14日(周六至周二) |
4月18-21日(三月三假期) |
4月28-5月1日(周二至周五) |
5月4-7日(周一至周四)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
4月4-6日(清明假期) |
3天2晚
(33课时) |
880元
(含资料) |
4月15-17日(周三至周五) |
4月22-24日(周三至周五) |
4月25-27日(周六至周一) |
5月1日-3日(五一假期) |
强化提高辅导优惠措施(五选一):
1、老学员享8折,或老学员推荐9折优惠;
2、3人以上团购享8.5折优惠;
3、政策规定的免考试费的贫困考生凭相关证件报名,享5折优惠;
4、应届生凭毕业证报名,享100元优惠;
5、凭2015志公版教师招聘考试教材,或代金券报名,可抵相同科目等值辅导费。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3877037872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