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招聘考试交流 :425524292
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2015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辅导 |
序号 |
辅导内容 |
科目 |
时间 |
课 时 |
费 用 |
1 |
强化提高辅导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4月4-10日(周六至周五) |
7天4晚
(75课时) |
1580元
(含资料) |
4月11-17日(周六至周五) |
4月18-24日(周六至周五) |
4月25-5月1日(周六至周五) |
5月1-7日(五一假期) |
2 |
专项特训辅导 |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4月7-10日(周二至周五) |
4天2晚
(42课时) |
1080元
(含资料) |
4月11-14日(周六至周二) |
4月18-21日(三月三假期) |
4月28-5月1日(周二至周五) |
5月4-7日(周一至周四)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
4月4-6日(清明假期) |
3天2晚
(33课时) |
880元
(含资料) |
4月15-17日(周三至周五) |
4月22-24日(周三至周五) |
4月25-27日(周六至周一) |
5月1日-3日(五一假期) |
强化提高辅导优惠措施(五选一):
1、老学员享8折,或老学员推荐9折优惠;
2、3人以上团购享8.5折优惠;
3、政策规定的免考试费的贫困考生凭相关证件报名,享5折优惠;
4、应届生凭毕业证报名,享100元优惠;
5、凭2015志公版教师招聘考试教材,或代金券报名,可抵相同科目等值辅导费。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3877037872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