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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录318人

作者:师乐师考     来源:师乐师考     时间:2015-03-26 11:34:39     阅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岗位教师,经研究,我市定于2015年3月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318人。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市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个人的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务必于2015年4月15日24:00前完成。
(四)报名缴费。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报考单位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并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五)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免笔试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防城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每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防城港市高级中学。
5.笔试成绩查询:2015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6.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7.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
(1)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县(市、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3.面试人员确定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5.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7.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8.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9.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见市、各县(市、区)面试公告。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考核期间,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向所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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