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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海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录47人

作者:师乐师考     来源:师乐师考     时间:2015-03-26 09:02:58     阅读:

  
    为满足我市市直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2015年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北海市市直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⑤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不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
北海市市直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前不对报考人员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并确认本《公告》规定条款,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条件等等),符合招聘条件的,请自行确认,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如不符合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2日24:00。
(三)报名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对报考者所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核不通过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审查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5日24:00。
(四)交纳费用。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笔试每个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通知应聘人员重新申报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设在市区内,详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2015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验证。验证时,工作人员要检查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并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果报考者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等)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公告》规定将报考所所需的所有证件和《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邮寄或传真或描绘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寄送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若有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接受招聘单位验证,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和面试时间另行在北海市教育局网、北海人才网以及北海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北海市教育局等网站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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