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黄芝艳等4位同志,现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5年7月 27 日至8月 4 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 4 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588号,来宾高级中学,邮政编码:546100,监督电话:0772-4266789。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原标题:来宾高级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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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高级中学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