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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防城港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考核和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9 16:20:13阅读量:

 

根据《2015年防城港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5年7月13日—30日。

(二)考核人选

根据《2015年防城港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邓艳秋等22名考生为2015年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核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并组织考核事宜。

(四)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考核期间,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向所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体检

(一)由上思县教育局会同所辖各招聘学校组织体检人员参加体检。

(二)体检的时间: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开始。

(三)集中地点

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8:00先在县教育局会议室集中,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四)集中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7月13日)早上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到达指定的集中地点报到验证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填写进行体检。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并验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须知

1.考生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上思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携带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不按时参加体检视同自愿放弃体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穿着尽量方便、简单。

4.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5.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考生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7.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招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原标题: 2015年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考核和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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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xls

 

 

上思县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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