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资格证小学考试:奥苏贝尔的理论

作者:师乐师考     来源:师乐师考     时间:2015-04-01 14:36:3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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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苏贝尔的有意义学习理论和学习动机理论是教师资格考试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考试难点,在此针对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大家简单梳理奥苏贝尔的相关理论。

1.奥苏贝尔有意义学习理论
(1)什么是有意义学习
有意义学习是奥苏贝尔提出的与机械学习相对的概念。他认为,有意义学习过程的实质,就是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
(2)有意义学习的标准
    第一条标准是新的符号或符号代表的观念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的有关观念具有实质性联系。
    第二条标准是新旧知识的非人为的联系,即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有关观念在某种合理的或逻辑基础上的联系。
(3)有意义学习的条件
①学习材料本身必须具备逻辑意义。
 材料的逻辑意义是指学习材料本身与人类学习能力范围内的有关观念可以建立非人为性和实质性的联系。一般而言,学生所学习的知识是人类认识成果的总结和概括,因此都是具有逻辑意义的。
②学习者必须具有有意义学习的心向。
    所谓有意义学习的心向,是指学习者能积极主动地在新知识与已有适当观念之间建立联系的倾向性。学习者是否具有有意义学习的心向,决定了他所进行的是否有意义学习,是否通过有意义学习使学习材料的潜在意义转化为实际意义即获得心理意义。
③学习者的认知结构中必须有同化新知识的原有的适当观念。
    奥苏贝尔认为,只有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才有可能进行有意义的学习,使新学习的材料的逻辑意义转化为对学习者的潜在意义,最终使学习者达到对新知识的理解,获得心理意义。
(4)新学的命题与学生已有命题之间的关系
①下位关系(又称类属关系)
    下位关系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的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摄面较广的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另一种下位关系是相关类属。当新内容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命题,并使其精确化时,表现出来的就是相关类属,
②上位关系(又称总括关系)
    当学生学习一种包摄性较广,可以把一系列已有观念类属于其下的新命题时,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
(3)组合关系
    当学生有意义地学习与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的新命题时,就产生了组合意义。许多新命题和新概念的学习,都具有这类意义。

2.奥苏贝尔学习动机理论
    奥苏贝尔将学生的学习动机分为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附属内驱力。这三种动机都带有一个“内”字,很多考生误以为这三种都是可以视作“内部动机”,其实不然;而也有一些考生认为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两者很难区别。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1)认知内驱力:指要求了解和理解周围事物的需要,要求掌握知识的需要,以及系统的阐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需要,在学习活动中,认知内驱力指向学习任务本身(为了获得知识),是一种重要的和稳定的动机。
    (2)自我提高内驱力:指个体因为自己的胜任或工作能力而赢得相应地位的需要。
    (3)附属内驱力:为了获得长者(家长、教师等)的赞许或认可而表现出把工作做好的一种需要。
由此可见,基于学生学习本身来说,认知内驱力根源于学生个体内部,根本上属于一种内部动机;而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则根源于外部,属于外部动机。


志公教育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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